最新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两篇
201_年11月4日国务院国办发〔20__〕81号文件发布,明确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目标,这意味着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将逐渐加强.责任意识告诉我,作为银行从业人员,我们即将走上为广大金融消费者积极维权的道路.
金融消费者属于消费者范畴,他们是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消费者.为什么要把金融消费者单列出来成为“保护动物”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老百姓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丰衣足食后,老百姓选择把钱存放在金融机构或购买金融产品.于是,金融机构无形中便成了老百姓“钱袋子”的守护神.而随着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不断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新型商品较之储蓄、保险、股票等传统金融商品而言,在结构上更为复杂、风险更大,因而围绕着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攀升.数不胜数的“钱存银行却不翼而飞”等案例表明金融消费者受害问题日益突显,金融消费者的“钱袋子”越来越不安全了.
因此,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日渐凸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变得越来越刻不容缓.假如日益爆发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未能得到及时解决,将会影响银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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