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严禁非电工作业。
2、工程开工之前
,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工程部备案。
3、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组
→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
→检查整改
→维修保养
→竣工拆除。
4、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电杆倾斜不应大于杆稍头的一半,转角、终端杆按线路反方向倾斜一个杆头,横担歪斜不应大于其长度的
1%。5、架空线路的拉线与电杆夹角宜为
45°,拉线底盘埋设深度不小于
1.2m
。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
30°,撑杆埋深不小于
1m,同档距内导线弧垂应一致,杆上引下线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应作防水弯头。
6、电缆不得沿地面或基坑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
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
7、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梆扎加固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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