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1.转炉的炉下区域
,应防止积水
;炉下漏钢坑内表应砌相应防护材料
,且干燥后方可使用
;炉下钢水罐车、渣罐车运转
区域,地面保持干燥
;炉下喷渣手区
,周围应设防护结构
,其他坪应防止积水
;在耐热混凝土基础上铺砌厚铸铁板册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
2.转炉炉旁操作室及窗户应采取隔热防喷溅措施
;所有控制室、电气室的门
,均匀向外开启
;电炉与LF主控室,应按隔声要求设计
;主控室设置紧急出口。
3.炼钢炉、钢水与液渣运输线、钢水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
,不应当设置
水管、电缆等管线。
4.易积水的坑、槽、沟
,应有排水措施
;所有与钢水、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
,不应有冰雪、积水
,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
物品。5.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的壳体上应有排气孔。罐体耳轴
,应位于罐体合成重心上
0.2~0.4m
的对称中心
,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8,并以1.25
倍负荷进行重负荷试验合格方可使用。使用中的设备
,耳轴部位应当定期
进行探伤检测。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
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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