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
裁员人员优化方案优化目的因公司开发项目进度缓慢,生产经营困难,难以维系公司
正常运营,精简编制,降低成本,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效率和饱和度.
优化基本原则
避免群体事件、
发生不必要的劳动仲裁
以及法律诉讼。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支付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付。
(一)优化比例:集团各中心/部门
、子公司1/3。
集团:人,计划
优化人。(二)优化方式:1、保留:除经评估认为优秀的
,关键性岗位流失后会带走资源的
,影响力较大具有煽动性人员,予以
保留.2、调剂:通过向各子公司输送必要性人才进行调剂
。3、劝退:
无法调剂
的,且在目前
开发进度
可以取消
的岗位,
可以代替的岗位;工作量不饱和、经常利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通过
支付经济补偿方式
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4、辞退:工作效率低下者
;经常迟到、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遵守公司规定者;与本部门领导有裙带关系且表现较差者;经研究有其它具体事件不再适合继续留任者.
通过支付经济补偿方式
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三)集团中心/
部门、子公司
优化数量如下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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