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为了及时进行上报
、统计、调查与处理
施工现场员工
(含临时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特制定本项制度
。1、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员工
在劳动(施工)过程当中
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
2、施工发生伤亡事故以后,负责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负责人)报告。
3、施工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凡发生重伤和伤亡事故时应当立即
向公司领导和安监处报告,然后公司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
报告。对一般轻伤事故应在月度报告
中作详细填报。
4、发生伤亡事故的施工项目,应按照国家
规定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并快速
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图。伤亡事故现场清理,如果无特殊原因
,应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
5、事故快报内容:(
1)项目名称;(
2)地址及电话;(
3)发生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
4)发生事故地点;(
5)事故类别(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