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项规定
。2、使用范围
本项规定
适用我司
从事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司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含各类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操作工(含电梯操作工)、汽轮机工、司炉工、水质化验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规定内容
3.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
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之后
,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3.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严格按照
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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