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
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确实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确保煤炭生产安全,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结合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全年工作指标
`1、瓦检员是矿井
“一通三防
”工作的现场管理者,必须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格按照
《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检查操作章程
》规定要求检查。
2、瓦检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执行巡检
制度,工作地点每班不得少于2次
检查,临时停工地点每班不得少于2次
。3、当工作地点或相应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撤除人员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
“禁止入内
”的警戒标志牌,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瓦检员必须填写瓦斯牌板、手册、瓦斯日报表,检查数据与瓦斯探头数据
“四对口”。5、每一作业地点在作业前,瓦斯检查员必须对该工作点通风瓦斯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风险后方可作业
。6、及时更换损坏风筒,风筒必须吊挂整齐。
7、上一班瓦检员必须跟下一班瓦检员进行交接班制度,在交班时上一班向下一班瓦检员签字,内容是井下安全情况
、坑木支护质量、井下通风情况、存在工作隐患、瓦斯情况等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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