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维护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
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我检查
、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我检查
、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我检查
、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
(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果发现
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快速进行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
(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
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当及时
拆换。(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四)对备用电源进行
1—2次充放电试验,
1—3次主电源和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