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一、焊工一般安全操作章程
1、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至少在
10米内)特殊情况需要操作时,应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工作之前
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面罩,仰面焊接时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妨火帽。
3、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管道的焊接,应必须事先泄压,采取安全措施。
4、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5、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章程规定
。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6、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及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接头应牢固;
2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必须严格遵守
高处作业其它的安全规程。
7、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严禁用温度超过
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同时不能曝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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