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转
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员工
需熟知安全操作章程
,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操作章程
操作。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池上有积雪或结冰时,应该先
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做好日常维护与保养并认真做好巡检
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
,立即进行上报
生产运转
部。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时必须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经理或生产运转
部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之前
,必须检查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过标准范围时
,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方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
,明确责任划分情况
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
3人。5、井下、池内作业禁止吸烟
和明火作业
,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经批准后
方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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