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消防标识化管理标准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
消防控制室消防标识设置及管理,保障自动消防设施运转
,提高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根据《全省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部位。
第三条消防控制室门外应当设置
标识,标明
“消防控制室闲人免进
”。第四条消防控制室内应当设置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管理操作章程
》等制度标识,并悬挂或张贴在控制室的墙面上。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或模拟图。
(一)设备具备
消防设施显示功能的,应当显示感烟、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图,并在控制室墙面明显的位置
设置消防设施和疏散路线图,标明消火栓、安全出口、疏散路线等。
(二)设备无消防设施显示功能的,应在控制室墙面明显的位置
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及疏散路线图,标明各类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的位置和疏散路线。
(三)建筑楼层结构不同的,应在墙面设置标准层的消防设施分布及疏散图,其他楼层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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