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设施设备消防设施操作章程
(一)固定消防设施是发现和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设施,必须在控制室的集中控制下实施有效的操作。
(二)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控制功能,并坚持
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
2人。(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四)消防控制室在接受火警信息后,应履行如下规程:
快速查明报警部位,利用对讲机通知巡检
人员(或就近现场人员)现场核实火情;
1、系统误报,查找误报原因,登记备案,控制
室消音复位。
2、火情确认,快速
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控制室确认火情后,值班人员立即将联动控制系统转入
“自动状态
”,拨打“119”
火警电话报警,通知单位领导并启动《灭火疏散预案》。
2.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指挥部指令,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实施如下消防设施操作:
(1)、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
,防排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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