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
1、消防器材、设备,包括各种灭火器、水源、消火栓、水龙带、水枪、消防泵、自动灭火装置、报警装置、消防用电话、灭火用的氮气、水蒸汽装置、专用消防警示牌
、标志牌以及为保护挂设消防器材用的防雨棚、柜、挂架等一切置于现场的设施,均要妥善保管。
2、消防器材应当严格
执行“三定一交
”制度。即定点存放,定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列为交接班内容。
3、分厂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应当由
安全环保部和分厂共同确定,一旦确定,不允许随意
移动消防器材摆放地点。
4、分厂各岗位的消防器材应放置于明显、易于取拿、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远离热源、阳光曝晒、高温辐射、不受化学腐蚀性物质侵蚀的地方。其周围不得有障碍物或堆放东西,附近道路经常保持畅通无阻
。5、分厂专职安全员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岗位值班人员平时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检查放置地点是否变动,扣件是否损坏出现故障,是否过期、失效,铅封是否被打开,消防器材要经常保持清洁,无灰尘,不生锈,经常处于完好有效,随时可以
取用的良好状态。
6、动用过的、铅封被打开以及情况不明的灭火器,应当及时
拿离现场,送安全环保部检查、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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