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管理制度
和决议。
2.经常对施工现场、车间、车辆、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各种不安全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发现严重不安全隐患和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上级处理。
3.随时监督检查项目和班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情况,对违章和冒险作业要立即劝阻,对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者,有权先行指令其停工,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对不认真严格执行
或不执行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越级上报。
4.参加由项目主持编制的施工方案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意见,并在施工中监督检查其落实和执行情况。
5.参加公司或二级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不安全问题提出改善
措施和意见,并监督其整改和实施。
6.督促工长和班组执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
动日工作,支持和指导班组兼职安全员工作。
7.协助二级机构、项目和班组对员工
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的学习。
8.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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