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一、报批程序:住户装修应提前一周向物业公司申报,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例子件一份。经物业公司审批同意,签订《室内装修管理责任书》,并签发室内装修施工许可证,之后方可施工。
二、装修范围:
1、任何装修均不得拆改原屋墙、柱梁板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及公共设施,轻质隔墙的拆改需上报物业公司并采取具体措施后方可进行。
2、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洞口的尺寸。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面层,只允许凿毛。
3、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厨房、卫生间地面装修,严禁破坏防水层,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5、不得拆改供暖、空调管道和设施,严禁增加采暖设施。不得隐蔽水表及各类阀门,管井检口不得封闭。
6、不得影响、占用公共部位,不得妨碍楼梯通行和消防。
7、严禁在窗户阳台外安装防盗网、晒衣架等。不得在外窗、阳
台加设任何形式的雨篷。
8、未经市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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