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工、挂钩工入场安全教育
1起重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3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4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5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做挂钩工。
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喝酒后
作业。7严格执行
“十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建、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8挂钩工必须积极服从
信号工的指挥。
9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10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村
55垫,用套索。
11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
,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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