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5-7-24 11:49 
法,指天理,道义,自然法,自发秩序…,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br>
客观 ...
个人自由,仍然要符合天理<br><br><br><br>
一般人的所谓“自由行动”,在主观上并没有损人利己侵害别人的目的,否则就不叫自由行动,而叫犯罪行动了。<br>
你的“自由行动”客观上对别人有利,还是有害,也只能由别人去自主判断,你无权代替别人作出判断,更无权把自己的个人判断强加于别人。<br>
为了免于人为强迫,人们才发明了“平等交易”,来迫使你遵循合理性逻辑,迫使你的“个人行动”只有得到直接“利害相关”的交易对方同意认可,“你认可+对方认可”,才证明合理,交易合作才得以顺利完成,顺利的“利”,是双方共赢的利,而非损人利己的“利”。<br>
只有你自己认可,对方不认可,则证明你的“个人行动”不合理,对方可以拒绝交易,一拍两散。<br>
由此可见,只有合理的“个人行动”,才能称之为自由,你的“个人行动”是否自由?是否合理?并不由你自己单独说了算,也不由“某个组织”单独说了算,还必须得到“利害相关方”的共同认可,比如买卖双方共同认可,甚至买卖双方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间接利害相关方)共同认可,才能证明你的“个人行动”或“交易行动”具有社会合理性,简称“社会理性”。<br>
当然,要让全社会每个人都认可你的“个人行动”也不太现实,如果全社会都普遍认可了,难道就因为“#个人”的利欲熏心固执偏见就失去合理性吗?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好坏对错善恶美丑也在此出现分野。<br>
所以,“社会理性”也要通过“交易程序”或“多数决程序”来证明和确定,而不能由任何人单方面说了算。<br>
“社会理性”不认可的“个人行动”或“交易行动”当然不合理,必须改邪归正,才能合于“社会理性”,否则就会受到社会自发抵制,这任何权贵都拦不住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br>
只有合理的“个人行动”才是可行的,只有合理的“个人欲望”才是可欲的,当人人都遵循或模仿这种合理性逻辑的时候,才可“使民心不乱”,使和谐不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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