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炼工段安全操作章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精炼岗位工艺安全操作、设备检测、修理维护的安全作业。
2.上岗的基本要求
2.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和原化工部有关安全禁令,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能持证上岗作业。
2.2上班必须按劳保用品着装,严禁喝酒后上岗,工作期间严禁打闹,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岗位及生产区禁止吸烟,
2.3按时巡检,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加以消出。
2.4不准乱动岗位消防设施、安全装置及,以免发生意外,安全装置要定期检查校验。
2.5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器材,防毒防护用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6对本岗位机、电、仪所出现的异常或故障应当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擅自乱动,更不准拆卸,否则承担责任。
2.7对本岗位的设备要加强维护,严禁敲击,杜绝野蛮操作,运转设备必须加设安全护罩。
2.8严禁超压、串气、带液等各种形式的违章操作不良现象发生,
出现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2.9严格控制各工艺指标,防止窜压而损坏设备。
3.生产中的安全要求
3.1操作中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操作章程。
3.2差压泵跳闸时,密切注意减压压力,及时关闭跳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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