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
厂安全管理,维护员工身体健康,保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工作、学习、访客(含应聘人员)和施工的人员。
第三条厂区禁烟管理规定:
1、除专设地点(吸烟点:
饭堂指定地点
)外,其余场所均禁止吸烟。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吸烟必须在吸烟点进行,烟头集中丢放。
2、公司管理人员对在本部门发生的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任何人均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3、管理部禁烟归口管理,负责吸烟点的管理;负责除
工程研发实验室外的禁火、禁烟检查。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禁火、禁烟工作落实,并检查督促实施.
5、公司任何地方均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6、在吸烟室以外的
厂区区域内发现吸烟者或确认有吸烟气味或发现烟头或烟盒,处罚吸烟者
记过1次;公司员工一月内违反本规定三次者,给予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
7、无论何种原因,工作期间,相同部门的人员若被发现同时在吸烟点吸烟,
超过三人以上的,第一次予以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记过,第二次以上者将
记过一次
,当月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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