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安全作业程序
一、工作职责
爆破工负责爆破材料的领运、装药、放炮和剩余爆破材料的清退。
二、工作程序
爆破工负责每茬炮的装配引药、装药、联炮、放炮以及放炮后的爆破效果检查和雷管脚线、炮纸、炮袋的回收。
三、工作标准及考核
1、放炮员必须持有放炮作业证上岗,否则罚款50元
。2、爆破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3、领送爆破材料必须用非金属容器贮装,电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严禁中途乘车和停留,应当直接
送入工作面,否则罚款50元
。4、工作面要设专门存放火药、雷管的木箱并分放加锁,由放炮员管理,未装配引药前不准拿出,一次只准许装配一茬炮的引药,否则罚款50元
。5、爆破工必须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领退制度,当班剩下的电雷管,必须送回火药库,否则罚款50元
。6、装配引药时,应远离工作面,在支护完整可靠,远离金属导电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
装配,否则罚款50元
。7、必须按作业章程
要求的数量段数装配引药。其雷管脚线要扭结,炮眼内含水时,必须装上防水套。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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