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运机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拖式铲运机的牵引机械应按本规程推土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作业前应检查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并把操纵杆(包括主离合器)放在空挡位置。采用油压操纵机构操纵杆应放在中间位置。并应检查钢丝绳、轮胎气压、铲土斗及卸土板回缩弹簧、拖把方向接头、撑架及固定钢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轮等,液压式铲运机还应检查各液压管路接头、液压控制阀等,确认正常方可启动。手摇发动时防止摇把回弹,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拉绳缠在手上。
3、作业前铲运机的道路应当遵守
本规程第
35.3.2
条的有关规定
。4、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
任何紧固、保养、润滑等作业。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传动皮带等部件。
5、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动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6、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
10m,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小于
20m。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小于
2m。在狭窄地区不得强行超车。
7、铲运机上下坡时,必须挂低速档行驶。不得途中换挡,下坡时不得脱挡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业,上下纵坡不得超过
25°,横坡不得超过
6°,坡宽应大于机身
2m以上,在新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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