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输煤皮带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燃料部严把入厂煤质量关,对已发生自燃的煤严禁接卸。
2、嘉顺项目部应根据发电部要求,定期翻烧存煤,防止煤场和卸煤斗内积煤因时间久而发生自燃现象。
3、生产现场内禁止吸烟
。4、发生堵煤事故时应当立即
停止设备运转
;防止积煤过多滚筒摩擦使皮带着火。
5、对检测、修理
人员在系统内办理动火工作票时,必须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6、现场设备发生泄露或有油污,应当及时
填写缺陷并联系检测、修理
人员处理。
7、对检测、修理
人员工作完毕后使用的抹布等杂务,在消缺验收时必须令其带出现场。
8、运转
中发现皮带与设备固定部分摩擦时,及时联系检测、修理
处理。9、运转
中应对各托辊的转动情况仔细检查,对由于故障原因造成发热的托辊,在联系检测、修理
人员处理的同时,可适当浇水降温。
10、系统内消防设备及设施有异常时,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消除。
11、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12、现场严禁堆放各种垃圾及杂物。
13、运转
人员必须对当班期间所辖设备安全(火灾)负责,夜班下班前应对各自岗位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发现
有明火、暗火及发热源应当及时
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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