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火灾应急须知
1.船舶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警报警或大声呼叫报警,
并立即报告驾驶台或船长。立即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船长应按照《船舶应变安排
表》的分工,组织全体船员进行灭火,并及时进行上报
公调度室。报告内容:
A)火灾发生的部位;
B)火灾发生的时间、船位、海况;
C)应急灭火的措施、效果及火灾情况;
D)根据实际情况是否需要救助;
E)人员伤亡情况;
F)污染情况。
3.关闭所有通往火场的通风,切断通往火场的电源。机舱失火时还要关闭油料进出空阀门,对受火势威胁的高压气罐采取降压排压措施。
4.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探火员,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的位置、
火势和火的性质。
5.在施救过程当中
,如有人在火场生命受到威胁,应当立即
采取抢救措施。
6.如在港外或航行时,应当注意
减速操纵船舶,使火区处于下风处。用水扑救时要充分考虑船舶稳性和浮性。
7.在港池发生火灾,应当立即
停止装卸作业,船长应快速
报告港口当局。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求。
8.在释放二氧化碳前,须通知在舱、室内的所有的人员快速撤离
,清点人数,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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