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地理城市部分若干问题探讨
城市、镇、城镇、乡镇高中地理下册(必修)课本(1995年第4版,以下简称“课本”)160页谈到城市的形成和发展。170页提到我国城市、镇的数目,并指出,“这些城镇……”。172页谈到“我国城市发展的基本方针”包括“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乡镇”。
城镇是相对于乡村而言的人类居住地。目前还难以找到符合各学科、世界各地和各不同时代的城镇的定义。一般说来,城镇聚居的人口数量多,以非农业人口为主,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大,是一定地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和交通中心,有街道等一定的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
世界各国划分城镇和乡村的标准很不一致,最常见的是按集聚人口规模划分城镇和乡村。多数国家以100人~10000人为城镇人口最低界线。有些国家还采用人口密度、非农业人口比重、行政地位等级高低等作为划分城乡的参考指标。
我国现行的建制镇标准是1984年规定的。
县政府驻地和有2000以上非农业人口聚居的乡政府驻地可以建镇,实际上,现在很多镇的非农业人口规模低于法定标准。1986年,民政部调整了设市标准,规定以非农业人口6万人以上作为设市标准,同时增加了年国民生产总值2亿元以上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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