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9432 发表于 2012-10-13 22:17 
对汽油征税,然后是个人所得税减免,不过他想表达的应该就是涨价的量刚好等于收入增加的幅度
几种情况:
1)对汽油课征消费税,那么消耗汽油多的人的效用是被扣减的,但对于消耗汽油少或者基本不消耗汽油的人来说,则没有影响。
2)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需要根据税率变化,一般来说,是累进税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可能原本消耗汽油多的人受到的减税幅度更大,从而抵消了其在汽油消费税上的效用损失,但也可能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只是单一税率,所以消耗汽油较少或不消耗的人其实总是得到正的效用。
3)现在的问题是,消耗汽油多的人可能因为其收入远远高于基本不消耗汽油的人,所以他们对汽油税不敏感,但同样得到了所得税的减免,于是整个社会的效用度是上升的。
4)如果说所得税的减免也是按照所得税的税率累进一样进行累进的减免,那么消耗汽油多的人将可能得到比基本不消耗汽油的人更多的效用,因为他们从累进的扣减所得税中获益比基本不消耗的人要多,再加之对汽油税本身不敏感,所以社会效用是随着消耗汽油多的人得到巨大的好处而有大幅增加的。但比较而言,基本不消耗汽油或者消耗汽油较少的人则获得效用远远赶不上消耗汽油多的人。
因此,社会总效用的上升可能伴随效用度衡量下的更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