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奇)
一、分类的规则
分类亦称划分,它有五项基本规则。如果再对划分而成的子类继续细分,仍需要遵循这五项基本规则。连续划分的结果就构成了一个逻辑树。(参阅拙著《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3版)
规则1:明确划分对象的内涵和外延总体范围,不能在划分过程中改变划分对象的内涵和外延总体范围。
对已形成的概念进行划分,要始终确保这个概念的内涵的准确性和外延总体范围的确定性,不能对内涵模糊不清的概念进行划分,并且在划分的过程中不能改变划分对象的内涵和外延总体范围。例如,你的学生概念是由法律规定的入学、学习和毕业条件的内涵时,你可以进行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等划分。但如果你的学生概念不清楚,划分就无法进行,幼儿园算不算呢?你确定不了就不能进行划分。另外,在划分的过程中,你的被划分的概念的内涵不能变,例如,如果又变成学习知识的人都是学生,你以前的划分就无效了。
规则2:按照同一个划分标准、对同一个划分对象进行划分的结果应该并列在一起进行考察。按照不同划分标准进行划分的结果不能并列在一起进行考察,不是同一个划分对象进行划分的结果不能并列在一起进行考察。
在抽象思维的考察范围内,我们在对确定的划分对象进行划分时,有时会在一级划分完成后对划分结果进行二级、三级等多级划分,此时要时刻关注划分层级、划分对象、划分标准。不能将不同层级的划分结果并列在一起进行考察,不能将不同标准的划分结果并列在一起进行考察,不能将不同划分对象的划分结果并列在一起进行考察。例如,我们可以按照收入标准对顾客进行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的一级划分,也可以按照性别标准对顾客进行男顾客、女顾客的一级划分。收入和性别就是不同的划分标准。我们可以接着对高收入顾客按照月支出标准进行高消费、中等消费、低消费的二级划分,也可以接着对男顾客按照月支出标准进行了高消费、中等消费、低消费的二级划分。二级划分和一级划分就是不同的逻辑层次。对高收入顾客按照月支出标准进行的二级划分与对男顾客按照月支出标准进行的二级划分,就不是同一个划分对象的划分,尽管都是二级划分,尽管都有相同的划分标准。你不能将一级划分中的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顾客与另一个一级划分中的男顾客、女顾客并列在一起进行考察。你不能将高消费、中等消费、低消费顾客或他们中的某一类与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顾客并列在一起进行考察。也不能将高收入顾客中的高消费顾客与男顾客中的高消费顾客并列在一起进行考察。
规则3:划分后的各个种类不能有互相交叉。
划分以后,不能出现有些事物既属于这个种类又属于另一个种类。例如,你在对学生整体按照学习深度的标准进行划分时,你把小学生和中学生划成了一个种类,起个名字比如说叫“基础类学生”,你又把中学生和大学生划为另一个种类,起个名字比如说叫“进阶类学生”,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
研究生合在一起叫“研究类学生”,把他们综合在一起就不是我们已确定的“学生”概念了,因为“基础类学生”和“进阶类学生”交叉重复了,它们都包含了中学生。一旦出现交叉的情形,就无法正确建立事物之间的演绎关系了,就会给接下来的因果推演带来混乱。
规则4:划分后的各个种类不能有遗漏。
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划分对象进行划分时,对划分后的各个种类都要有明确界定,并且要把它们全部并列在一起进行检验,确保划分后的各个种类合在一起就是划分对象的总体范围,不能出现遗漏。例如,在你对学生概念进行划分时,如果你把中专生遗漏了,你也得不到正确的划分结果了。这也同样会导致无法正确建立事物之间的演绎关系,无法继续进行有效的因果推演。
规则5:每一次划分的标准应该统一和一贯。
对已形成的概念进行划分尤其要注意这条规则。例如你对人进行划分,当你是按年龄标准进行划分时,在划分完之前不要再把标准换成性别等等。你只能等按年龄标准划分完之后,再对划分后的各部分再按性别进行进一步划分。抽象思维还不能接受对一个概念同时按两个以上的标准进行划分。
二、人类思维方法的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
人类思维方法的 一级分类是按照人脑处理感官所接受信号的机能的不同这个分类标准,将人类思维分为形象思维和概念性思维两大类的。形象思维是将感官所接受的信号直接记忆下来,概念性思维是先对感官所接受的信号进行压缩处理,记忆的是经过压缩处理后的概念符号。这是对人类思维进行的一级分类。从思维进化时间序列的角度看,是先有形象思维,后有概念性思维。
形象思维:人们直接将眼睛看到的图画、耳朵听到的声音、鼻子嗅到的气味、舌头品到的口味、皮肤碰到的触觉这些感知形象记忆在头脑中,不但记忆了大量感知形象,还记忆了大量感知形象出现的先后顺序。当我们感知到某个新现象时,记忆中的与这个新现象类似的感知形象以及紧随其后的各个感知形象就会一个接一个地被激活,这种感知形象按照一定顺序在头脑中先后登场的过程就能引起人们的行为。像这样的直接用感知形象代表现实事物以及直接用感知形象在头脑中出现的先后顺序代表现实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进而发现知识,发现现实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规律性的思维方式就是形象思维。
概念性思维:是指人们应用分析、归纳、综合、演绎技术来处理被考察事物,通过形成概念来代表被考察事物,以及通过形成概念之间的组合关系来代表被考察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进而发现知识,发现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规律性的一种思维方式。概念性思维的两个基本内容就是对现实事物进行概念化处理和对形成的概念进行组合关系处理。
在完成了对人类思维的一级分类以后,其中的概念性思维方法可以按照分析、归纳、综合、演绎技术的进化程度、对事物进行概念化处理的进化程度、对概念间的组合关系处理的进化程度这个组合标准,进一步区分为原始的概念性思维、逻辑思维(古典的概念性思维)、抽象思维、科学具象思维。其中的科学具象思维又延伸出战略思维。这属于人类思维的二级分类。
原始的概念性思维、逻辑思维(古典的概念性思维)、抽象思维、科学具象思维既是概念性思维的不同种类,也是概念性思维依次进化的不同阶段。
原始的概念性思维,在分析、归纳、综合、演绎技术的进化程度、对事物进行概念化处理的进化程度、对概念间的组合关系处理的进化程度这三个方面都处于萌芽状态。首先,对概念性思维的分析、归纳、综合、演绎技术尚未形成明确的概念化认识,也没有明确认识到概念性思维包括对现实事物进行概念化处理和对所形成的概念进行组合关系处理这两大阶段或两大内容。其次,原始的概念性思维仅仅开始在少数特定领域、对少数特定问题进行粗略的、模糊的概念化处理。最后,对已经形成的那些粗略、模糊的概念所进行的概念间组合关系处理也是漏洞百出,完全没有规则性、规范性认识。在存在原始的概念性思维的阶段,本能的、跳跃的、想象的形象思维还是主要的思维方式。从人类产生语言到二千四百年前的古希腊文明之前,人类大体上就是处于原始的概念性思维的阶段。
逻辑思维(古典的概念性思维),对概念性思维的分析、归纳、综合、演绎技术已经形成粗略的概念化认识(参阅《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3版 第三章第三节),虽然还没有明确认识到概念性思维包括对现实事物进行概念化处理和对所形成的概念进行组合关系处理这两大阶段或两大内容,但是已经有简单粗略的概念化处理的三种方法(包括概念符号、概念外延、概念内涵,参阅《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3版 第四章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对概念间的组合关系处理也已经有了形式逻辑层次的规律性认识。在逻辑思维(古典的概念性思维)阶段,已经存在知识精英和普通民众的阶层区分。此时,虽然概念性思维与形象思维相互混杂的情形无所不在,但是,相对规范的概念性思维已经是知识精英群体在几乎所有重要领域内的主要的思维方式。从思维方法分类的角度看,从二千三百多年前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写出那六篇著名的逻辑学著作至今,人类一直处于古典的概念性思维阶段。
抽象思维,对概念性思维的分析、归纳、综合、演绎技术已经形成准确规范的概念化认识,尤其是对综合技术的认识还经历过一次从定性综合到定量综合的提升和跨越(参阅《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3版 第六章第六节),已经明确认识到概念性思维包括对现实事物进行概念化处理和对所形成的概念进行组合关系处理这两大阶段或两大内容,已经有了更精准的对现实事物的十一种概念化处理方法(包括概念符号、概念内涵、概念外延、概念外延总体、概念整体、概念分体、外延的数量属性、外延总体的数量属性、整体的数量属性、分体的数量属性等,参阅《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3版 第四章、第六章),对概念间的组合关系处理已经形成了超出形式逻辑层次的准确界定、规范分类的规律性认识(演绎关系、综合关系、一般与特殊的数量属性关系、整体与分体的数量属性关系,参阅《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3版 第五章、第六章)。
抽象思维这个概念符号在古典的概念性思维的阶段就已经出现,但那时人们没有能够按照做定义的规则给抽象思维下一个科学准确的定义,人们其实还是在古典的概念性思维的涵义上甚至在原始的概念性思维的涵义上使用抽象思维一词的。
目前即使在知识精英群体内,目前也是处于古典的概念性思维与抽象思维相互混杂的阶段,能够规范性、系统性认识抽象思维方法的可能只占少数。
科学具象思维,保留了抽象思维对分析、归纳、演绎技术的概念化认识,但是突破性地重新定义了综合技术。科学具象思维保留了抽象思维对现实事物的概念化处理方法,但是对概念间的组合关系处理则突破了抽象思维的四大关系,形成了新的数量关系格局的规律性认识(参阅《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3版 第七章)。
科学具象思维还在纯粹研究以外的实践领域延伸出规范意义上的战略思维(参阅《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3版 第九章)。科学具象思维与战略思维最重要的不同是,科学具象思维仅仅是探讨现象规律性的一种方法,战略思维则有一个明确的战略目标,有一个我们希望出现的预期,它对现象规律性的探讨以有利于实现战略目标为边界。
科学具象思维和战略思维是统计、计算技术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必然要进化出来的人类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