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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
关于反对设立居住权制度的几点理由
[摘 要]居住权是大陆法系
典中的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但东方国家由于固有的家族功能以及养老育幼的传统观念的存在,在西法东进的过程中抛弃了包括居住权在内的整个人役权制度。
然而中国近年以来,由于某些
现象的显现,使居住权的制度的设立问题有重新得到了重视。笔者认为,尽管居住权在当今社会上存在一定的价值,
然而并没有设立的必要。笔者将从居住权设立的立法背景,
形式以及适用空间三个方面阐述中国的物权立法中无须设立居住权制度的理由。
[关键词]居住权 人役权 物权法
前言居住权,即非所有人居住他人房屋的
权益,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物权制度。但在西法东进的过程中,包括居住权在内的整个人役权制度都被东方国家的立法者所抛弃,
缘故在于东方国家固有的家族功能以及养老育幼的传统观念使人役权没有设立的必要。然而随着社会、
条件的变化,有一部分学者就中国目前的现状提出了设立居住权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 在法工委物权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中第十六章专章规定了居住权说明这种观点也开始得到立法者的认同。关于居住权是否设立的问题在学界也存在两个极端的
争辩,即设立
依旧不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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