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自购物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物资的质量监管,保证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性能,确保
工程建设项目
的安全经济运行,结合
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自购物资采购、验收流程
按照铝电公司
下发的《关于自购、定价材料的采购、验收流程规定》
执行。二、验收方法
施工单位自购设备到货后,
由能源科
(变电站)
通知仓库、施工单位、质监科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有技术协议的依据协议逐项验收;成套设备原则上必须进行解体验收,对于因供货商原因无法解体的必须要求供货商提供质量担保证明,并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公章;对于整箱的货物,到货后应逐一开箱验收,开箱后货物数量与发货单必须相符,对施工周期较长且开箱后影响使用效果的物资必须要求供货单位提供质量担保证明并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公章;对于公司自购设备和施工单位总包工程所用设备与技术协议不符的,车间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处理:
1.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且影响正常使用的,
能源科(变电站)
须停止使用该设备,以书面形式(一式
三份)反馈
至铝电材监
处和质监科并存档,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使用;
2.经落实技术参数确实高于技术协议或优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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