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助理(机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长助理(机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4.13.1 积极主动配合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1.1.4.13.2 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区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1.1.4.13.3 按时参加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1.1.4.13.4 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1.4.13.5 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1.1.4.13.6 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测、修理安全管理。
1.1.4.13.7 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1.1.4.13.8 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1.1.4.13.9 定期组织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
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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