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老师和学生
生命财产安全
,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老师和学生
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老师和学生
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老师和学生
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
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
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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