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护队员是小区治安保卫工作中的关键人员。为了激励看护队员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奖惩方案。
凡发现居民家中有可疑情况及时报警,经确认后属实的,给予10元奖励。
凡发现小区内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得到解决的,给予20元奖励。
凡发现小区设施损坏并及时维修的,给予30元奖励。
擅自离岗或私自调离岗位,扣除当日工资。
借机推销或从事非本职工作,一经发现立即进行处理,同时扣除当日工资。
不如实记录安保信息或存在疏忽之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除日薪50元至100元。
奖惩励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每月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安保记录的完整程度,将会影响奖金的发放。
对于不属于上述奖励和惩罚的行为,将依据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表扬或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进行停职或开除。
制定看护队员奖惩方案是为了激励看护队员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保证小区的安全和治安。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治安漏洞和疏忽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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