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停风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必须要有
因停电和检测、修理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矿井恢复通风的安全措施
如果矿井因停电、检测、修理
主要通风机,造成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应当立即
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联络巷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恢复矿井通风时应按照如下
步骤进行:
1、启动主要通风机前,回风井井口风门要处于全开状态,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渐渐
关闭风门,利用风门漏风稀释回风井风流的瓦斯,确保主要通风机出风口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20/0
。2、当回风井井口风门全部关闭且主要通风机出口瓦斯浓度降到
0.750/0
以下并稳定
30分钟后,可以安排通风、瓦斯和
安全人员下井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要首先检查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确认矿井总回风和主要回风大巷的瓦斯浓度低于
0.750/0
时,才可以对其他分支巷道进行检查。
3、检查分支巷道时,首先检查全风压形成系统的巷道、硐室,然后检查独头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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