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经管文库(原现金交易版)
99 0
2025-10-27
关于预提成本的计算与核算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国税发[2009]31
号)第九条的规定,开发产品完工前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处理是不一
样的。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
季度(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
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
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
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开发产品的实际毛利率高于国税发
[2009]31
号文件规定的未
完工开发产品的预计计税毛利率,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结算计税成本,
必然需要在年度纳税申报中,将实际毛利额与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
差额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且在当年产生较大税负的企业所得税,这
是企业不情愿的,但是国税发
[2009]31
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开发产品的完
工标准,即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 ...
附件列表

关于预提成本的计算与核算.docx

大小:15.55 KB

只需: RMB 2 元  马上下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