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项目部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的情况
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
“三不伤害
”。4、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之前
,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当中
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确保施工安全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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