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对工程文件审查和审批
监理对工程文件的审查和审批工程建设过程当中,自始至终产生着大量的文件,这些文件有的在工程竣工后需进入基建档案,有的则涉及到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控制的追溯和依据;所以监理对工程文件必须进行仔细地审查、缜密地审批,尤其是对于初入监理行业的人员,更需学会和掌握好这一基本技巧。本文阐述常见、常用的一些工程文件审查、审批的注意点和方法。
1 通用原则
(1)所有文件必须审查盖章(质量验收记录除外)、签字(签名)、日期,盖章视要求不同有盖单位章、项目章、合同章、质检章之分;并审证件有效日期。文件(包括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楚;外文资料应提供中文本。各单位发的文件宜有明确的顺序编号。
(2)工程文件的填写格式和使用表格须符合当地城建档案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3)审批应慎重严密,并有依据和事实,主要的依据有现行法规、条例、合同、设计、规范、会议记录等。
(4)审批必须注意时效,尤其是对于需否定的文件,批复更要及时,以免引发工程质量问题和索赔事项发生。
(5)审批还应当写明同意与否及需要申报人补充的内容。
2 开工报告审查和审批
(1)审查开工条件:各种报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