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平山煤业公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涌出量大、瓦斯压力大,对井下爆破作业需更加严格要求。在我矿新副井未投入运转之前,井下各作业地点的掘进工作主要依靠放炮掘进,爆破地点多,爆破工作任务繁重。为切实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XX省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井下各工作地点作业章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等,特编制本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检查爆破
地点20m范围以内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1%,严禁装药爆破。
爆破作业必须要严格执行“三级信号”制度(一声爆破预备、二声爆破、三生爆破工作结束)“三保险”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情况,将个人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合格之后,将个人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不得使用过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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