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管办近日发布两项重要规范文件,为推动全国低空飞行监管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技术指引和标准支撑。

此次出台的《国家级和省、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功能要求(1.0版)》与《国家级和省、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信息交互规范(1.0版)》,标志着我国低空管理正迈向标准化、系统化发展新阶段。新规围绕四大核心方向展开:
- 统一平台功能配置与系统接口标准,实现对低空飞行动态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覆盖;
- 建立“国家—地区(省)—市”三级协同架构,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服务模式落地;
- 推动跨部门数据互通共享,连接网信、公安、民航等多领域信息系统,提升协同治理效率;
- 强化科技手段应用,融合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能力,增强空域智能规划、飞行冲突预警等关键功能。
为进一步保障规范实施,中央空管办将组织专项培训工作,助力各地提升平台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通过完善航空器登记管理、操作资质认证、电子围栏设置等基础监管模块,逐步实现有人驾驶与无人驾驶航空器、国家与民用航空器的统一监管机制。
未来,相关部门将持续推进低空飞行监管服务体系构建,坚持安全底线不动摇,稳步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有序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