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geyehuakai</I>在2007-4-10 0:50:00的发言:</B><BR>
<P>布坎南队寻租行为有这样的定义: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P>
<P>那么租金的涵义是什么?</P>
<P>个人认为是物质资本产权拥有者转让使用权所获取的收入的分期摊得部分。</P>
<P>导师的观点是数量或规模固定的物品面对需求增加而产生的价差,是不劳而获的收入。</P>
<P>大家的观点呢?</P></DIV>
<P>"物质资本产权拥有者转让使用权所获取的收入的分期摊得部分"
<P>我觉得“物质资本”“分期摊得部分”不妨可以去掉。让渡产权的收益叫做要素收入(这里的产权可以包括实际控制权,即巴泽尔意义下的产权),固定供给要素的收入叫租金。
<P>“需求增加而产生的价差”“不劳而获的收入”都不妨去掉。因为非劳动要素的收入都不劳而获,只有固定供给的要素才有经济租。
<P>参加李嘉图,马歇尔,斯蒂格勒。仅供参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