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会计与财务管理论坛 七区 会计与财务管理 企业分析报告
162 0
2025-12-11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宣布,其运营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中登网”)完成一项重要调整:在“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条款的示例中,首次明确将数据资产质押纳入可登记范围。这一看似细微的规则更新,实则标志着我国数据资产金融化进程迈出关键一步。以物流行业积累的运单信息、供应链协同数据等为代表的高价值数据资源,在实现确权与会计入表之后,正式从地方探索阶段跃升为依托国家级平台开展融资实践的新阶段。

一、制度突破:数据确权与入表完成后,获得法定担保物资格

由于数据资产具有无形性、易复制性和权属界定复杂等特点,长期以来难以被传统信贷体系接受为合格抵质押品。即便企业已完成初步的数据资产管理——例如通过地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机构完成确权,并依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入财务报表——仍因缺乏全国统一的质押登记机制而无法释放其金融潜力。

尽管《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确立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数据资产是否属于可登记担保财产始终缺乏清晰指引。此次中登网明确列举数据资产质押,意义重大:

  • 中登网登记具备法律上的公示对抗效力,有效解决了数据无法物理交付带来的权属确认难题。已完成确权的数据资产可通过登记取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地位;
  • 监管层主动将数据资产质押列入登记范围,表明其已被认可为标准化融资工具之一,显著缓解了金融机构对“已入表数据能否合法质押”的合规顾虑。

二、路径闭环:构建“确权—入表—登记”全链条资本化通道

中登网此次调整,精准打通了数据要素价值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完整的金融化路径:“数据确权 → 数据资产入表 → 质押登记”。

  1. 数据确权(建立法律基础):企业在完成数据采集、清洗及合规治理后,向地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机构申请确权,获取官方确权证书,奠定资产合法性根基;
  2. 数据资产入表(实现会计确认):依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将已确权的数据资源作为无形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迈出价值显性化的第一步;
  3. 质押登记(推动融资落地):凭借已完成入表的数据资产,在中登网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通行证”,进而对接银行或其他融资渠道。

过去,许多企业虽已完成前两步,却因缺少全国性登记平台而难以推进融资。如今,中登网提供的统一入口成功串联起三大环节,使数据资产真正具备可交易、可融资的现实条件。

三、操作指引:企业如何利用新政实现数据融资?

中登网实行自主登记且仅进行形式审查,企业需围绕已确权、已入表的数据资产,打造高质量、可验证的资产包,提升融资可行性:

  • 完善资产描述,关联确权与入表凭证 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核心信息: - 权属证明:注明对应的数据确权证书编号; - 入表依据:说明该数据已按暂行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 - 应用场景:清晰阐述该数据在业务中产生现金流的具体方式,如用于优化运营效率、支持供应链风控决策等。
  • 强化合规准备,确保数据清洁性 提前开展内部合规审查:确保已完成合法确权,无权属争议;同步准备数据合规报告,证明采集过程获得充分授权,未侵犯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 开展公允估值,支撑入表金额合理性 采用“收益法为主、成本法为辅”的评估模式,联合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数据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质押登记金额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审慎看待:政策落地背后的现实挑战

尽管中登网提供了必要的基础设施支持,但仍需理性认识当前阶段的局限性:

  • 登记不等于政府背书:中登网仅提供公示服务,不代表对资产质量或价值的认可。融资成败最终取决于企业自身信用状况以及数据资产创造稳定现金流的能力;
  • 处置机制尚不健全:目前数据资产的二级流通市场尚未成熟,一旦发生违约,质押物的变现路径仍不明确。相较单一依赖数据本身,结合具体业务场景、形成“数据+业务+现金流”的综合增信模式更具可行性。

总体而言,中登网此次明确数据资产质押登记资格,是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关键进展。对企业来说,这不仅是拓宽融资渠道的新机遇,更是倒逼数据管理体系规范化、精细化的重要契机。唯有率先完成数据治理升级的企业,才能真正把握政策红利,实现数据资产的价值释放与金融转化。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