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系统功能语法理论的角度分析判例汇编中的语法隐喻
判例汇编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其法律体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判例汇编由于其技术性的本质,一般来说具有行为性和信息性,同时也具有规定性,由于其以固定的格式、准确的措辞书写,冗长而且乏味。
本文作者旨在基于韩礼德的系统功能理论分析判例汇编中的语法隐喻使用情况,探究判例汇编中的语法隐喻的功能。文章在综合阐述隐喻和语法隐喻研究的基本情况后,分析了系统功能语法和判例汇编,阐述了法律语言的本质,其词汇、句法、语法特征,以此纠正人们对于法律语言神秘而不可捉摸的误解,同时论文作者试图揭示出判例汇编中语法隐喻的三种元功能,例证了判例汇编中概念隐喻、人际隐喻和语篇隐喻的存在,并证明了语法隐喻是判例汇编常采用的有效手段,并进一步指出,判例汇编中的概念语法隐喻使行文简洁紧凑,人际语法隐喻使语言客观、权威、正式,语篇语法隐喻使得语篇更衔接连贯。
作者希望能够为今后此领域的研究有所贡献。由于涉及判例汇编中语法隐喻的研究尚少,希望作者的研究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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