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下水道安全作业规定
1、公用工程凡进入坑、池、罐、釜、沟以及井下管道作业的,施工、维修、清理作业过程当中
,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辨识,未经通风置换和有害气体进行检测,禁止作业
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及有害场所作业,有限空间及有害场所清理作业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
2、项目清理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有针对性安全培训教育,掌握作业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特性和技术防范措施,现场应当配备
符合标准的通风设备、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3、作业人员作业前应穿戴好个人保护用品及防护用具,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做到作业项目预前应急处置预案技防措施到位。
4、掀开盖板时用撬杆撬开时慢起、慢放,防止砸伤手脚。掀开盖时先检查废气浓度,当废气浓度超过标准范围时
,先进行通用处理,未进入井时先检查水深和爬梯是否牢固,路面作业井口周围应当设置
路障,放置
“此处施工不得靠近
”的警示牌及防护设施。
5、下井池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戴安全帽、穿安全鞋,安全带必须和井口放置粗木棒或钢管相连并牢固。检查井或排水沟向外排污水泵抽排合理情况,电源由电气部门安装接线,防止触电,疏通管道时人员站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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