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社会服务工作制度
卫生局社会服务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工作程序,增强卫生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我局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向社会郑重推出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
1、实行首问负责制,态度和蔼,不得推诿扯皮,不得使用服务禁语;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做到解释“一次清、一口清”,一般事项书面资料审查齐全、合格的,即于25分钟之内办结;承诺件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大型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经审查符合办证基础条件的,先予以“同意筹建”。
2、医务人员拒绝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拒绝接受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的利益。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执法时提倡运用文明用语,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禁止故意刁难,索贿受贿等;执法公正、合理,处罚公平、公开,每季度对行政罚款案件进行公示。
3、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财政及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收费,不私设收费项目;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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