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51
5.对于公司的委托贷款和拆借行为审计不充分
MY集团2003年通过中国银行鹤山支行委托放款230万元,向广东HQXT投资公司HS办事处拆借资金300万元。ZTHZ所审计中没有调取上述业务的相关合同,追查收益情况,对其可回收性作出判断,也未提请公司根据业务性质作账务调整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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