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张三李四在2005-4-8 19:33:43的发言: 就你说的那点东西也敢叫“理解错了”?我看完全就是一无所知的胡说八道。
满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是“公共物品”的定义,你若是稍有一点逻辑学常识的话就应该知道所谓“定义”就是同义反复。“是依据"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推出"谁来提供更有效率",还是依据"谁来提供更有效率"推出公共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种搞笑的问题也问出来了。你有没有念过高中以上数学?不知道什么叫“充分必要条件”吗?这种问题人家几十年以前就已经证明得清清楚楚,自己不肯去看看书,还在那里胡扯什么“本末倒置”,我告诉你在现存的概念体系下“本“就是“末”,完全是一个等价命题你信不信?
“谈虚的东西”,说得滑稽。在这里谈论的“公共物品”是一个“概念”,什么时候“概念”成了“实”的东西,又需要检验了?拜托,需要“检验”是“判断”。说话流点神,别闪了自己的舌头,笑掉别人的大牙!
“从帕雷托最优发展到帕雷托效率”,呵呵,这话堪称搞笑经典,麻烦您老告诉我,什么时候“帕雷托最优”发展成了“帕雷托效率”了。
至于你说的第三点,早已有人在一般均衡框架下做了理论的阐释,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你要发展“公共品”概念,只要你有本事界定得清楚,倒也没谁拦着你,不过你总得把传统的概念搞搞清吧?
“混合产品”是“公共物品”的发展?我只有一身叹息了。“交通通讯”。。。
算了,我还是不说了吧,有这闲工夫干点什么不好?呵呵
什么时候我成了胡说八道了,看来你的情绪很大嘛,不过在对待不同己见的时候,还是心平气和点好!不过上海宁已经很文明的了,如果是碰上北方人,难以想象......
1)“满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是“公共物品”的定义,你若是稍有一点逻辑学常识的话就应该知道所谓“定义”就是同义反复”。
我倒是一直很想给你提个建议,就是多加强一下逻辑训练。从你以上的几个帖子,本人就发现了这个问题,这将成为你学习经济学的障碍,不管你是业余爱好者,还是专业的。
2)“是依据"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推出"谁来提供更有效率",还是依据"谁来提供更有效率"推出公共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种搞笑的问题也问出来了。你有没有念过高中以上数学?不知道什么叫“充分必要条件”吗?这种问题人家几十年以前就已经证明得清清楚楚。。。
你很喜欢言必称“人家”啊!我倒是很想看看是什么“人家”把即非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的,说成是充分必要条件的。不知道你理不理解这句话,以你的逻辑水平,难!这里不想花时间阐述,什么时候你心平气和并能反思自己的观点的时候,你就可想想这句话。
3)“谈虚的东西”,说得滑稽。在这里谈论的“公共物品”是一个“概念”,什么时候“概念”成了“实”的东西,又需要检验了?拜托,需要“检验”是“判断”。说话流点神,别闪了自己的舌头,笑掉别人的大牙! 可以看出你喜欢以自己的逻辑来制造一些笑料。戒!
4)“从帕雷托最优发展到帕雷托效率”,呵呵,这话堪称搞笑经典,麻烦您老告诉我,什么时候“帕雷托最优”发展成了“帕雷托效率”了。
可能你有所误会,本人说明一下,本人是指帕雷托最优的提法发展到帕雷托有效率的提法。不过从你的反响那么大,本人可以断定你的书还是读少了,可能光做习题集还不够的。
5)本人把公共自然资源归到公共品,你好象意见很大。我一直很奇怪,即使按照西经约定俗成的定义,公共自然资源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特性,理应属于公共品,如一条河流。为什么不是呢?现在好象有所明白,你一直用自己“末”的东西来判断,对于那些不是“公共提供”也非“私人提供”的,而是自然生成的,就要XXXX(删除四个字)了。
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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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酩酊,任他两轮日月,来往如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