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各种纠纷和矛盾时有发生。为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法律对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要求。在此背景下,民政行政调解工作应运而生。作为一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民政行政调解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规范民政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此民政行政调解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为民政行政案件提供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接受调解请求:接到调解请求后,应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纠纷现场,了解案件情况,调查取证,确认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签署协议书。
开展调解: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调解员,并安排合适的时间地点进行调解。调解员应充分了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采用合适的调解方法,推动双方达成协议。
调解记录:调解员应当对调解结果进行记录,并由申请人、被申请人及调解员签字确认。调解记录作为调解协议的有效证据,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询。
调解后处理:签订调解协议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若符合,应予以推动执行。若不符合,应重新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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