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排放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
矿井瓦斯预防和管理,确保矿井不发生瓦斯事故,
特制订瓦斯排放措施如下:
一、因停电和检测、修理
主要通风机的安全措施
1、因不明情况的停电,主扇抽风机停止运转
后,立即通知
井下人员撤出井外,并打开风井风门,切断井下电源;预先通知
的停电,井下不得安排人员生产作业,在停电时间内打开风井风
门,切断井下电源。
2、检测、修理
主扇风机时,启动另一台备用风机投入运转
,如两台风机同时发生故障需检测、修理
时,井下不得安排人员生产作业,并打开风井风门,切断井下电源。
3、在恢复通风正常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派
人进行通风、瓦斯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有
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
20米的巷道内,必须检查瓦斯,且
瓦斯浓度在
0.5%
以下,方可开启。
二、局部通风机故障检测、修理
的安全措施
1、井下使用局扇通风的地方,因故障停止运转,该处应停
止作业,撤出所有的人员
,待恢复通风后,经瓦斯捡查,确定无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2、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
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0%
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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