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当符合
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4.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
2.5m
,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
3m。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5.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6.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当保持
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
300mm
;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
500mm
,且不得直按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7.施工现场电源线路,必须按
“三相五线
”制,TV-S
系统要求布置,并按
“三级配电
”、“二级漏电分级
”分段保护,井底照明须用低压电源,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或安全矿灯;
8.各孔井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敷设。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
9.电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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