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6-1-29 18:20 
实质问你,劳动未发生,你拿什么去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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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没发生也可以先商量如何交换啊!
你废话半天,无法否认一个事实,就是劳动耗费在先,劳动报酬在后,无论现付还是后付,没错吧。
那么你的劳动耗费必然是先固定了的,不可能看劳动报酬多少来决定劳动耗费多少,这也没错吧。
好,现固定的劳动耗费开始了,不会因劳动报酬多少,劳动耗费就随之改变,这同样没错吧。
结果,劳动成果出来了,大于劳动耗费,那么你怎么称劳动成果200元,劳动耗费也跟着200元,劳动耗费变成不固定了,随你嘴巴改变而改变。这没有冤枉你吧。
后来你又改口称,这劳动成果200元应该归做了100元劳动耗费的劳动者,这是你的原话或原意吧。那么好,请回答:
地主开荒劳动100元,劳动成果大于劳动耗费,获得了100+元的田地,那么地主这田地100+元劳动成果增殖部分应不应该归地主所有?同理,你爹10+万元的房屋使用价值劳动成果增殖部分应不应该归你爹所有,尽管租客补偿了10万元的建房劳动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