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经管百科 爱问频道
1006 2
2012-10-08
看严若森翻译的那本《公司治理的中国视角》
里面看到这样一道题目,很是想不明白————题目是这样说的:

“当公司向其股东报告收益时,它们想要表现出高收益,当公司向税务局报告收益时,它们想表现出低收益。找出并描绘会计师可以运用的分别向股东及税务局报告不同收益的三种合法手段。”  



问题是,如果说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和会计利润是有差别的,那么合法手段是什么啊,没有买过国债我说的利润是买国债买出来的这样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2-10-9 12:47:42
哈哈 你是想学做假账么
比如有一些固定设备你把折旧转移就可以获得更高的账目利润,反之亦然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2-10-11 16:34:30
凭雨听风 发表于 2012-10-9 12:47
哈哈 你是想学做假账么
比如有一些固定设备你把折旧转移就可以获得更高的账目利润,反之亦然
假账不是吧,题目要求是合法手段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