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52
2002年12月FJSN又在HB证券武汉WLL营业部开户作国债业务。2002年12月--2003年12月,FJSN通过国债回购的方式向HB证券大量融资,用其在HB证券武汉WLL营业部的资金账户操作国债套作业务,该资金账户国债套作金额最高达15010.97万元。FJSN对此未作财务处理。
由于以上原因,FJSN账面上2001年年末--2004年年末的“其他货币资金”、“证券成本余额”、“回购拆入资金余额”均与实际情况产生巨额差异,差异金额最高达1.6亿元。